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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人大系统和人大代表中大兴调查研究助推奋力建设更具文成标识度的“山水侨城”的决 定
时间:2023-12-18 来源:人大办公室 字号:[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动员全县人大系统和人大代表大兴调查研究,聚力推动县委全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奋力建设更具文成标识度的“山水侨城”贡献更多人大力量,特作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深刻认识大兴调查研究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在全县人大系统和人大代表中大兴调查研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县委全会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全县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全县各级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大兴调查研究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调查研究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以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人大履职成效,助推奋力建设更具文成标识度的“山水侨城”。

       二、进一步突出调研重点,提高建言献策能力。全县各级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根据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12个方面调研内容,围绕建设更具文成标识度的“山水侨城”奋斗目标,聚焦助推三个“一号工程”、产业转型升级、县域风貌提升、民生福祉增进、民主法治建设、平安文成建设六个方面,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深入研究、认真分析,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不断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努力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以高效的履职为县域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进一步动员广大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在调查研究中依法履职、为民服务。全县人大干部要率先垂范,推动调查研究做深做实。全县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独特优势,积极参与代表小组、集中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立足自身岗位、发挥专业特长,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使人大调查研究更加接地气、更有针对性。全县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要用足用好基层单元等履职平台,多维度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期盼,通过开展调研活动,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成果,依法有效地转化为审议意见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

      四、进一步优化人大开展调查研究的履职环境。人大开展调查研究,就是依法履行职责,就是落实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保证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县人大常委会和各乡镇人大要以大兴调查研究工作为抓手,立足人大职能定位和自身岗位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为代表调查研究提供方便、搞好服务。“一府一委两院”及各乡镇、部门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对人大代表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认真研究、及时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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