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关法律规定和中央关于深化人大机构改革要求,文成县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决定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 参照温州市人大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做法,划转整合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工委相关职能而新设立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将依法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有关议案;对属于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新增设的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对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领域依法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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