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部分调整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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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28 日文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文成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财政局季建明局长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文成县 2019年1至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预算调整(草案)报告》, 决定批准县级公共财政预算部分调整方案。县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调整为 94835 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 7805 万元,县级财政预算支出调整为 451927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 95290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 204114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102799万元;支出调整为 153474 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 24099 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调整为 103078 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 15245万元;支出调整为103078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 15245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整为 588 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 358 万元;支出调整为 876 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 35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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