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决议决定 > 人大监督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08-03 来源:文成县 字号:[ ]

——2018年8月1日在文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十一次会议上

文成县人民政府

 

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根据2008年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结果,我县登录不可移动文物共831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刘基庙墓);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谢林大宅院、玉壶中美合作所旧址、坦岐炼铁厂旧址、苦马塘岩葬墓群、大会岭道岭古道、依仁灯柱、方坑太阴宫、养根施宅);县级文物保护单位76处;县级文保点50处;其余均属于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根据2013年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结果,我县文物藏品共355件。经过近几年文物征集力度的增加,目前,博物馆文物藏品共有2020件(其中,一级文物1件,二级文物3件,三级文物134件)。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几年来,我县文物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委文物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文物保护、管理、普查和宣传等各项工作,目前我县文物安全工作总体形势平稳,文物保护事业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2016年度浙江省文博事业发展水平评估结果显示,我县列全省第39位,全市第6位(2017年度评估结果未公布)。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领导,文物保护工作得到有利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出台《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文成县文物保护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乡镇的职责,逐步理顺文物保护工作机制。在每年年初召开的全县宣传思想文化会议上,同步部署文物工作并与乡镇签订文物工作责任书。同时,将刘基庙、墓及谢林大宅院等重点文物的保护利用和安全保障工作纳入全县考核评价体系。

二是健全组织网络。建立健全了县、镇、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目前县文物馆、博物馆、刘基庙墓文保所共有编制13个,负责全县文物保护业务指导和项目建设工作;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兼文物监察大队干部共10名,定期开展文物巡查,国保单位每月1次,省保单位每季度1次,县保单位每年至少1次;另外,还组建了一支由129名人员组成的业余文保员队伍。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文化遗产日”文物法律法规展览、“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和“红七月服务月”志愿宣传等活动,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文物法律法规,强化群众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意识。3年来,对各乡镇分管领导、文物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8次,提高法律意识。同时,发放整改通知书20件次,及时反馈文物安全隐患问题,对文物保护工作加强督促。近5年来,我县均未发生文物安全事故,文物保护情况得以大幅提高,群众保护文物的意识有所增强。

 

(二)夯实基础,文物保护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一是扎实做好文物资源调查工作。2013年第一次启动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普查对象覆盖全县318家国有单位和乡镇,覆盖率达100%,可移动文物登记数量较普查前有大幅增长。2017年新增依仁灯柱、养根施宅、平和太阴宫等3处省级重点文保单位。目前,正在积极做好玉壶中美合作所旧址、大会岭道岭古道申报第八批国保单位的准备工作

二是强化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全面落实不可移动文物挂牌保护工作,全县135处文保单位、文保点全部实施“两碑”保护,600多处“三普”登陆点实行挂牌保护。积极开展文保单位“两划”工作,目前已完成31处县级文保单位“两划”,正在开展42处县文保单位“两划”工作。文物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全县67处木结构建筑类文保单位和刘基庙、谢林大宅院、中美合作所等重点文保单位均已配备好灭火器。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从2015年起,将文博事业费纳入我县财政预算。县财政文物保护年度专项经费由50万元增加到150万元,加强了文物保护工作和重大文物保护项目实施的力度。2015年至2018年,县级财政文博事业费累计为1500万元,较十二五期间增幅明显。同时,积极争取省级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418万元、博物馆补助资金193万元和文物征集费660万元,文物保护工程顺利实施,文物保存完好率达到稳定水平。

(三)合理开发,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和谐发展

近年来,我县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活化利用文物资源、助推乡村振兴的新方式,主要做了以下五方面。一是借势有为,助推创5A。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科学实施刘基庙抢救性维修和刘基庙内部环境提升项目,为刘伯温故里创5A提供基础性支撑。二是灵活担当,扩建栖真寺。积极与上级文保部门对接,科学处理栖真寺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在确保老寺文物得到妥善保护和老寺庙格局等得到传承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凤凰山文化园(栖真寺扩建)项目。三是挖掘内涵,复兴古村落。主动参与百丈漈下石庄美丽乡村建设,投入资金70万元对林氏、赵氏宗祠进行修缮提升,并协助挖掘石门台、林氏古墓群等文物资源,将下石庄打造为全县最有文化内涵的古村落之一。四是盘活资源,促进文物游。加大红枫古道旅游开发力度,使大会岭、道岭古道等成为我县旅游的金名片;谢林大宅院、养根施宅、玉壶中美合作所旧址等独具特色的文物建筑成功吸引多部电影取景拍摄。五是突出传承,激活博物馆。县博物馆自2017年开馆以来,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文物藏品数量和质量得到了有力提升。一年来,县博物馆举办了14场临时展览、65余场宣教活动,接待观众35万余人次,有效满足了公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县博物馆已成为我县展示历史文化、促进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

(四)严格监管,文物管理和执法工作得到强化 

在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法律法规的同时,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例行巡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文物执法工作力度,每年开展文物执法检查行动约300次,对各级文保单位基本实现全覆盖,保障了我县文物安全。此外,每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次以上,对文保单位有无存在违规重建、“两划”范围内违规建设等违法情况进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杜绝违法事件发生。截至目前,我县馆藏文物无安全事故发生,户外文物安全形势基本平稳。

近年来,我县在文物安全和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根据文物工作的实际需求,对照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文物保护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文物保护意识有待增强。文物部门执法力度有待加强,部分乡镇法律意识淡薄、文物保护意识不强、随意性大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文物保护法的宣传方式不活,知晓率、普及率不高。我县有135个文保单位,其中木结构建筑占了绝大多数,电线老化、不规范使用明火、灭火器配备数量不够等安全隐患普遍存在,文物安全保护工作任务重。

(二)文物人员经费投入相对不足。专业力量不足矛盾突出。文物行政管理机构不健全的问题比较突出,大量文物行政管理职能由文物馆、博物馆等事业单位代行,同时文物执法没有专职人员编制。经费方面,全县已定级的不可移动文物共有135处,县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共150万元,平均每1处文保单位的日常维护经费仅1.1万元,另外,近700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因缺少资金尚未进行维护。

(三)文物保护法规不完善。随着“大拆大整”“大建大美”等专项行动的推进,一些传统村落的文物建筑加速损坏,客观上造成了农耕文明、村落文化等的实物载体不断消亡,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型宣传牌、悬挂横幅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宣传,强化全民的文物保护意识。首先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文物保护法法制观念,充分认识文物的不可再生性,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部门协调,真正把文物保护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其次以“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部门”等方式,积极宣传普及文物保护法法规和常识,使广大群众和政府各部门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保护文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切实做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文物资源优势,在做好文物保护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规划利用。工程建设选址将尽量避开文物或可能有文物的地域,对于大型建设会先进行期勘探许,对于需要迁移拆除的文物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坚决防止建设性、开发性、保护性和经营性破坏文物的行为。

(三) 进一步加大对违反文物保护法的打击力度。下一步将高度重视和加强文物安全保障工作,不断改善和提高文物单位的安全消防设施,建立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全民参与文物保护的社会氛围。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