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1日文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文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通过<文成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议案》。根据《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重大事项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会议决定,批准《文成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