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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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及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5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在郑建华主任、钟信友副主任的带领下,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实地视察等方式对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贯彻实施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报告如下: 一、我县贯彻实施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情况 “十三五”以来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严格要求各产废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相关管理制度,设立固废产生、贮存、处置计划,规范暂存场所,逐步推进我县固废污染防治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置情况。 一是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制定出台《文成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考核;二是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垃圾收集处置县、乡、村、户四级网格化体系,全面落实“户收、村集、镇运、县处理”的一体化清运机制;三是出台激励机制,开展各类宣传培训,激发村民自觉落实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据县农办统计,截止2017年底,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任务152个村;2017年投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置资金600多万元;建设机械发酵催肥设备2个,太阳能堆肥房(池)97个,购买分类清运车160辆,垃圾分类桶25000个;配备保洁员分拣员165人。 (二)工业固废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情况。 据县经信局环统数据,2016年底我县共有固废产生工业企业16家,2016年产生工业固废4071.202吨,固废综合利用4071.202吨,工业固废主要种类为冶炼废渣,工业固废未对我县节能环保带来重大影响。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成效明显。据县农办统计,2017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19吨,安全处置19吨;积极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秸秆还田为重点,大力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促进秸秆综合化利用向多元化、产业化发展;继续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巩固畜禽养殖综合整治成果,畜禽养殖粪污和病死畜禽处理进行规范化处置。 (三)危险废物监管管理情况 环保及有关部门对危险废物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政策,指导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工作,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审批管理办法,严格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关,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进行日常监管。据县环保局统计,2016年产生工业危险废物14.136吨,2017年6.584吨,均已由温州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没有发现违法行为。据卫计局统计,我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34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直接上门收集的医疗卫生机构45家,其他医疗机构采取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收集模式,全县建有13个医疗废物集中暂存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只有温州市益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家。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累计产生医疗废物280.998吨,均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收集处置。 二、我县固废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一)固废污染防治理念还未深入人心 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后,我县固废产生数量偏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产生固废单位,基层民众普遍缺乏固废污染防治理念。一是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制定出台有关文件、办法,但由于认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具体的监管措施;例如对于建筑施工产生的垃圾,有关单位虽有出台监管办法,但疏于监管,致使我县建筑垃圾还处于自行处置状态。二是部分固废产生单位法制观念淡薄,存在不按规定处置固废现象,例如:石材加工企业存在边角料堆放不规范和不按规定排放废水现象。三是群众普遍缺乏固废污染防治意识,由于宣传不到位,大部分群众对固废污染不了解,没有认识到固废污染对环境安全造成的影响。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无法从源头上得到控制,在农业生产中农药废弃包装物没有及时回收,存在秸秆焚烧现象等。 (二)固废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一是县城垃圾填埋场承担全县的垃圾填埋任务,随着垃圾填埋量的不断增加,已经很难适应填埋的要求,急需扩容或另行选址。二是还没有一般固废处置设施,我县急需建立垃圾焚烧厂。三是没有建立完善的餐厨垃圾处理终端,餐厨垃圾处理不及时、不规范。四是医疗废物暂存点面积过于狭小,选址不合理。五是垃圾中转站建设严重滞后,特别是县城规划建设5座垃圾中转站,目前只有1座在运行,不能承担垃圾中转及垃圾处理问题,严重影响县城环境卫生和居民生活质量。 (三)固废污染防治监管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有关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有关管理责任制度,制定有关监管实施方案,固废污染防治意识不强,责任分工不明确、考核机制不完善。二是人员严重不足,有些单位有固废污染防治任务,只有分管领导,但没有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做这项工作;有些单位虽有管理人员但人员不足,不能满足固废污染防治任务要求。三是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固废污染防治收集处置设备缺乏,人员经费不能及时保证。四是监管形式不完善,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农业生产农药包装物回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主要还靠群众的自觉行为,没有好的监督形式;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存在医疗废物转运工作欠规范,回收不及时;工业危险废物存在处置和清运不及时等。 三、建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重视固废污染防治工作 固废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绿色发展,清洁发展,循环发展,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打好的一场“硬仗”,也是我县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的重要举措。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将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正常开展。 (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范意识。使“一法一条例”的宣传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管理 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出台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和奖惩机制,增强市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意识,改变旧习惯,自觉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提高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终端的覆盖面和利用率。进一步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在条件相对成熟的居民小区及部分机关、学校试点,建立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收集系统,实施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 (四)加大投入,切实改善固废处置基础设施建设 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始终把固废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投入,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规划、统筹推进,切实加快解决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当前要尽快完成垃圾填埋场提升工程;尽快建设垃圾焚烧厂;建立完善的餐厨垃圾处理终端;恢复建筑垃圾处理场的使用;要进一步规范的医疗废物暂存点;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点;进一步提高固废处置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水平 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有关管理责任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管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完善考核机制。加强队伍建设,通过“一法一条例”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大对固废污染的日常监管,形成高压态势,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确保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各项工作职责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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