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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2018年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3-01 来源:文成县 字号:[ ]

县政府办公室及有关单位,各乡镇人大主席团:

关于2018年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根据方案提出的要求抓好落实。

关于2018年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动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票决确定的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实施,确保民生实事项目取得实效,根据《文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文人大常〔2017〕26号)文件精神,经县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我县建设“三美文成”目标,通过县乡人大上下联动、全体人大代表共同参与的方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中的联系监督和帮助支持作用,对县政府“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开展监督,促进项目更快更好完成,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组织方式

(一)开展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监督活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各委办分组联系监督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具体分组安排见附件),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实施,全程做好联系监督项目的督查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分组督查情况,适时安排听取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

(二)开展人大代表联系监督活动。各乡镇人大要按照就近方便、业务熟悉的原则,组织本乡镇县人大代表以代表联络站为平台,以代表小组活动的形式,通过视察调研、明察暗访、约见基层站所负责人等形式对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责任,推动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实施。人大代表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也可开展经常性的监督,及时发现反馈项目推进中的一些问题和情况。

(三)开展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结果评价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将适时组织有关方面对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效果开展评估,在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组织人大代表听取县政府“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工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和各乡镇人大要密切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县政府及有关单位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主动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这次监督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

(二)注重监督实效。县人大常委会各监督小组要积极作为,依靠全体人大代表,开展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一般每季度要了解一次项目推进情况,每半年要听取一次专题汇报,全年要组织三次以上视察。各乡镇人大要多措并举,确保代表按照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要求,参与监督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发挥代表参与实践、宣传支持、监督助推作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人大代表监督民生实事项目先进典型事例的宣传,凝聚人气,营造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沟通反馈。各乡镇人大要及时收集、整理代表在监督活动中的意见和建议,并报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联系电话:67862780,13656525253,电子邮箱:83144168@qq.com)。代表工委要及时将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各监督小组,并交办、督办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监督小组要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协调推进整体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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