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日文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文成县县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文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查了县财政局局长朱明阳、县审计局局长梅则铭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文成县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文成县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文成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