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1日文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包朝阳、刘云、刘波、吴笑媚、周智华、徐文鑫、富汉峰、雷建华等8位同志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工作岗位辞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接受苏德兆因个人原因辞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