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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2017年度县级财政预算部分调整的决定
时间:2017-12-13 来源:文成县 字号:[ ]

(2017年12月11日文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文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财政局朱明阳局长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文成县2017年1至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预算调整(草案)报告》,决定批准县级公共财政预算部分调整方案。县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调整为81494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541万元,县级财政预算支出调整为399827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313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23629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31461万元;支出调整为61286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571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调整为76285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20655万元;支出调整为76285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2065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整为285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85万元;支出调整为871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12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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