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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整改落实常委会评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1-06-03 来源:瑞星(温州) 字号:[ ]

王新亮
(2011年6月2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去年9月28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局的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和县审计局关于我局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并进行了评议,提出了一些宝贵意见和建议,对此,我局多次召集本单位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民政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民政工作宣传情况
一是加强民政宣传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民政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民政宣传工作,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民政宣传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励等措施。
二是开展多形式多内容宣传。通过抓“点、线、面”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政策,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抓“点”。针对广大群众对民政工作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进行有的放矢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文成电视台、文成民政网等媒介形式,通过“局长信箱”、“在线咨询”等栏目,与人民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宣传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抓“线”。抓好民政系统内部的法制宣传工作。对国家和省市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政策,通过文件、信息、内部网站等方式,向乡镇大力宣传,实现“纵向到底”。抓“面”。把民政工作宣传深入到社会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使民政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对救灾救济等资金的使用和下拨,通过民政网站向社会公布。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村委会换届选举和丧葬陋习整治等工作,我局及时部署面向全社会、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告示、板报、标语等载体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关于强化殡葬改革管理工作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全县人民群众的支持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殡改任务,并取得了一些成绩, 2010年我县再次被评为全市年度殡葬改革工作先进集体。为进一步强化殡葬改革管理工作,我局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
 1、青山白化治理工作。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把坟墓翻修遏制在苗头中。我们把原一月一巡查的工作制度,改为半月一督查,并建立重大问题随时督查机制。去年9月至今,我们的下乡频率达到每4天一次,及时制止了15座坟墓的预翻修行为,并发布督查通报4份,督促乡镇政府采取有力措施,把不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二是加大拆除力度,坚决制止青山白化回潮现象。会同有关乡镇共出动600人次,对60座翻建完成的坟墓予以依法拆除,并把拆除现场在电视上广而告知,遏制青山白化回潮现象。 三是加大指导力度,着力推进“一沿三区”坟墓治理。一方面指导好56省道改建工程内2000余穴私坟的迁移工作,把56省道改建工程地段划入2010年“一沿三区”坟墓整治重点监控区,定期组织人员对范围内工程移坟进行监管。另一方面指导好“一沿三区”重点地区的坟墓治理工作,实行重点督查通报,指导大峃镇政府对赵坑垄、体育场后山、文成宾馆对面山的60余座私坟进行再治理,指导玉壶镇政府及时治理了该镇浦坑地段的近百座私坟。
2、生态墓地建管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规范流程,推进生态墓地的布点审批。在工作中,我们把发动村民集资墓地作为宣传的重点,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广为宣传,并积极改进审批流程,积极与国土、规划、林业等部门协调,把原来的生态墓地审批表变更为生态墓地意见征求表,进一步简化生态墓地审批的程序。2010年下半年,我们审批了原周壤乡岭岙村、大峃镇坑口村和原金炉乡炉山底村等地的生态墓地。 二是加强管理,典型示范,推进生态墓地的规范建设。认真开展公墓清理整顿工作,先后完成大峃镇珊门村福全山公墓、珊溪镇南阳村五格山公墓、南田镇新岳村九九山公墓的清理整顿工作。同时,以原樟台乡鹤东村生态墓地、珊溪镇山根村生态墓地为标准化建设典型,加大指导力度,引导公墓单位采购冬青、茶树、柏树等常绿植物进行了全面的绿化。 三是广泛联系,积极沟通,推进生态墓地的价格管理。我们与温州地区其他县(市)的殡葬主管部门进行了长期的沟通联系,也把问题多次反映给省民政厅,从而引起省有关部门对该问题的高度重视。省物价局在今年3月下发了《浙江省公墓价格管理办法》的意见征求稿,拟于年内公布实施。届时,我们将联合县物价部门对全县的公墓使用价格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规范全县生态公墓的经营行为。
3、丧葬陋习整治工作。根据群众的意愿,我们在2010年开展了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满意率达到100%。丧事活动中以签名、送挽联等方式替代送花圈的风俗开始兴起,丧葬新风初步形成。 一是抓要点。一方面抓住群众最反对的要点,对酒席数量、赠品规格等进行了重点限制,争取了绝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另一方面抓住陋习整治的范围要点,重点突出县城的丧葬陋习整治工作,通过试点先行、典型带头循序推进,让群众看到力度、看到成效、看到实惠,为在全县推行丧葬陋习整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抓执法。从民政、公安、环保等部门抽派30余人员成立县丧葬陋习整治联合执法小组,跟踪管理县城丧事活动182起。
4、殡仪服务规范工作。 一是针对殡仪馆员工的服务态度问题。在殡仪馆开展深入的行风建设活动,把自查自纠、业务培训纳入殡仪馆周一夜学主要内容,开通24小时服务电话,设立民主监督员和举报箱,做到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是针对丧葬用品的销售管理问题。因殡仪馆场地有限,为方便丧户自由选购,实施殡仪馆“代销”制度,即由殡仪馆提供场地和销售人员,按厂家提供的价格统一代销各厂家提供的丧葬用品,殡仪馆只收取极少的场地租用费。同时,殡仪馆实行销售准入制度,各厂商只有提供合法的证件,才可把产品放在殡仪馆销售。 三是针对要求殡仪馆搬迁的问题。通过实地勘察和反复的论证,新殡仪馆地址初步定在峃口镇柳山村,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四是针对殡仪服务收费的问题。目前在温州地区,我县殡仪服务收费是最低的。为进一步加大惠民利民力度,经积极争取,县政府自去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基本丧葬费减免政策,对本县户籍且未享受任何政策性丧葬补助的死亡人员给予880元的基本丧葬费减免。
(三)关于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情况
一是不断完善老龄工作机制。重新调整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并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以加强信息的沟通和工作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了老龄工作县、乡镇、村(居)三级网络;为进一步加强县老龄办的工作力量,已向县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增加老龄办人员编制1名,正在审批中。
二是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对全县老年人协会骨干进行培训,进一步明确基层老年协会的职责任务,加强老年人协会的能力建设;以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在全县选择一至两个协会开展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重点对老协的组织建设、活动内容和财务管理进行规范;积极开展“3587工程”试点工作。
三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去年,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文政发〔2010〕83号),全面指导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方面。建立了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21家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制定了乡镇敬老院提升改造三年规划(2011-2013),利用三年的时间新建3所中心敬老院,改扩建9所乡镇敬老院,总投资额为1460元;争取资金500万元,建设县社会福利中心,目前已在进行地质勘探和建筑图纸设计阶段,预计在6月份进行招投标。社区养老方面。2008年至2010年在全县建立了108家农村社区“星光老年之家”。民办养老机构方面。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财政补助力度,2010年开始,自建用房以及租赁用房且租期5年(含)以上的非营利民办养老福利机构,核定床位数达到50张(含)以上,取得《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投入使用的,在省财政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每张3000元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县财政按每张床位一次性分别给予不低于2000元或1500元(租凭用房的分5年发放)配套给予补助。目前,峃口镇鱼局村中意康乐山庄项目在布局前期规划设计,床位数达300张。
(四)关于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建设情况
村委会换届选举方面。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县从2010年11月开始进行第九届村委会换届试点工作。截至今年2月28日,我县率先全市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县384个村全部完成了村委会换届任务,换届率达100%。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培训指导。下发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学习读本》800多本,并通过文成电视台对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解读,真正做到选举知识家喻户晓。下发了由我局编印的《文成县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手册》1000多册,便于基层干部群众熟悉运用选举的法律法规。设立24小时咨询电话,接受乡镇工作人员及广大群众的咨询。召开了全县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业务培训会,对乡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及民政助理员等选举骨干进行了培训。 二是强化工作机制。成立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工作组和办公室,负责全县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工作。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安排26名县领导、40个机关部门和40名乡镇党政一把手挂钩联系“后进村”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制定全县各村委会换届选举日程表,逐日分析各村选情,并有针对性的派出工作人员对“难点村”进行攻坚指导。同时,实行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一日一汇总、一周一通报制度,对各乡镇形成环环相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村委会换届选举前,在全县开展“一村一调研”及“重点村”、“难点村”整治活动,整治率达100%。 三是强化选风选纪。制发规范的“三项承诺”文本,要求村委会参选人在报名时参照范本作出承诺,拒不签“三项承诺”的,则不能作为候选人或自荐人。建立县乡村三位一体的信息收集网络,公布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与县纪检、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坚持举报必查、查实必处的原则,及时处理贿选案件。对干扰破坏选举的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推进。建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对选情相对复杂、工作难度大的村,及时跟踪介入该村换届选举工作,全面掌握动态,解决突发事件。 四是强化信访处置。成立了以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人员为主,局纪检、监察及办公室人员组成的信访处理小组,及时处理信访事件,做到村委会换届选举期间信访问题有人及时受理、有人及时调查核实、有人及时进行答复。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 一是加大规范化建设督查指导力度。2010年10月以来,我局多次组织人员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达标村进行明查暗访,实行动态管理,有效地巩固了达标村的建设成果。截至目前,全县共有377个建制村达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达标率为98.18%。 二是加大“难点村”治理力度。通过召开座谈会、进村入户等形式调查情况,找准问题,选准突破口,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措施和办法,做到一村一策,有的放矢。配合县农业局农经站对五个“难点村”进行了全面的财务清理,并要求各“难点村”及时对财务进行公开。截至目前,我县五个“难点村”的治理工作已全部完成,治理率达100%。
城乡社区建设方面。积极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工作力量,健全便民服务功能,满足居民的社区服务需求。根据省市的要求, 2010年我县完成乡镇社区服务中心10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41个的建设任务。同年10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在全县6个城市社区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经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考核验收,我县城南社区、凤溪社区被命名为“温州市和谐社区”。
(五)关于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情况
1、认真开展低保提标扩面工作。今年,增加安排资金850万元,将原农村低保标准每月192元提高到每月209元,并将全县人均家庭收入低于2500元的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全面提升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是严格审批程序。在低保审批工作中,严格 “三把关”、“三公示”的低保审核审批办理程序。第一,调查初审关。凡认为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均可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村(居)委会负责逐户调查并进行民主评议及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后进行第一榜公示。第二,复核审定关。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抽查复核并进行第二榜公示。第三,审批关。县民政局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审批后返乡镇并进行第三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群众无异议后,发放资金填证到户。 二是加强动态管理。采取季审、半年审和年审相结合的方式,对低保对象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确保城乡低保的进退有序和分类管理。2010年,全县新增城乡低保对象612户838人,调整补差标准309户416人,注销城乡低保对象490户596人。
二、财政收支审计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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