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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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人民政府 (2010年7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自2008年《水污染防治法》修订以来,县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依法保障生态县建设、“811”环境整治、污染减排等重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 近几年来,我县根据生态县建设和珊溪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要求,不断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深化环保法律知识宣传,加大环境执法管理力度,在环保宣教、审批、管理、监察等重要工作领域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把准入门槛,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水源地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形成了良好的环境执法局面。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专门成立了珊溪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四个副县长任副组长,分管环保的副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切实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同时在环保局设立了办公室,与生态办合署办公,并将生态办升格为副科级单位,增设生态科、行政审批科、水源保护科,设立黄坦环境管理所,共增加9个编制,以全省少有的力度加强了环保力量。县委常委会还专题研究了《关于切实加强珊溪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水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措施,为水源地保护提供了坚实的组织领导和机制保障。 (二)广泛宣传,营造全民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围绕生态县创建这项重点工作,我县全面开展了环保法治宣教活动,努力营造全民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一是每年“6.5”世界环境日开展全县环保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环保知识有奖问答,督查指导部门和乡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媒体跟踪报道等多种方式对水污染防治进行全面宣传。 二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法制宣传日和“五五”普法宣传活动,开展环保宣传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活动。 三是把环保法制宣传有机融入生态县创建工作中,现已逐步形成了部门单位自愿组织、主动开展环保普法的良好局面。 四是加强环保干部执法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三)部门联动,依法开展三个专项执法行动。一是连续8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专项行动,对重点污染源现场监察频次每月不低于1次,一般污染源现场监察频次每季度不低于1次,每年出动人员2000多人次排查各类排污企业和施工建设项目,强制取缔了小电镀厂、小炼铜厂等非法生产窝点47个。其中,与青田县联合拆除了南田武阳位于文、青两县交界地的一个非法炼铜点,在温州市首开跨市环境联合执法的新纪录。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县没有再发现类似的非法生产窝点。 二是开展石材加工业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对位于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居民集中住宅区、风景旅游区、主要交通公路附近的39个石材加工点进行搬迁,对位于上述区域之外的12个石材加工点,实行废水回用治理,通过去年的联合扫尾行动,目前所有加工点均已完成搬迁整治。 三是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清理行动,去年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对2001年以后审批的380个建设项目进行清查验收,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了一半工作量。 (四)突出重点,狠抓“811”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黄坦养殖业污染是珊溪水库水源地最为突出的环境问题,也是“811”新三年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点整治项目。我县按照邵书记“总量控制、适度集中、改进方式、综合整治”的方针,结合赵市长“调整结构抓治理,突出重点抓治理,强化基础抓治理,远近结合抓治理,扎实推进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狠抓黄坦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取得较大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于今年4月,组织农业、环保、土地、水利、建设等5个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进驻黄坦镇,着手制订养殖业管理办法,采取严管重罚措施控制养殖污染,督促治理进度,建立协会规范。 二是加强机制建设。研究制定了《文成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关于深入实施〈文成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成县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性政策措施,为养殖污染整治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三是狠抓措施落实。坚持一手抓养殖规模控制,一手抓污染整治,在全县范围内设立了禁限养区,在富岙乡建立了专门的养殖集中区,对养殖户采取了关闭迁移转产措施,一次性治理到位;在黄坦镇采取了非常措施,强制拆除了10座约300平米擅自新建的养殖圈栏,年底前完成禁限养区内36家养殖户(场)搬迁,有效遏制了养殖业盲目发展态势。此外,今年10-200头的养殖户(场)已基本完成整治。 四是加强治污设施建设。目前,黄坦镇养殖治污设施累计已达437套,占总户数的71.3%,根据容量测算,日可处理畜禽污水量达2000吨,削减COD约1.5吨,今年年初又动工建设了黄坦镇污水处理厂。 (五)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既是水源地环境整治的重点内容,也是生态乡(镇)村建设的重点内容。 一是初步建立农村环境自治管理体系。我县把制订村规民约列入生态乡镇村创建具体要求,把相关乡镇支流出境水质纳入生态保护绩效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督,积极引导农村环境自治管理。 二是对全县生活垃圾污染进行综合治理。生活垃圾污染涉及面最广,既影响水源,也影响整体环境面貌。为此,县政府专门出台了《文成县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意见》,并成立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办公室,采取“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理”的四级管理运行模式,共安排570万元专项资金,集中开展沿街、沿路、沿溪的“三沿”环境整治。 三是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力度。以省级生态县建设为契机,开展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活动。09年专门安排840万元资金完成49个库区环境整治项目,成功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1个、省级生态乡镇17个、市级生态乡镇27个、市级生态村124个,省市整治村206个。今年申报省级生态乡镇12个,已全部通过市级预验收。 (六)加强监测,确保完成环保日常监管任务。 一是加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了环境监测站建设,配备了环境监测相关仪器及环境执法车辆,环境监察、监测两支队伍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环境监控中心、“12369”投诉热线等自动化系统建成,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加强。 二是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启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电子平台,09年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9起,罚款金额17.6万元。并根据市局关于人性化执法和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实行行政告知制度的要求,送达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通知书47份,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二、水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县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在强化环境管理和水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区域范围水环境质量总体上有所改善,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养殖业污染治理形势仍然严峻。目前,我县养殖业污染对水环境保护的影响最大,而在“三农”优惠政策和市场价格的双重作用下,养殖业发展仍然呈上升趋势。由于受山区用地局限,我县只能推广沼气工艺,该工艺对削减化学需氧量有较好的效果,但对氨、氮、磷等污染处置没有明显效果。同时,养殖粪便综合利用运输和劳动力成本都很高,建设有机肥粪便处理中心投入成本约需400万元,而一年运行费用和有机肥使用补助却需1000多万元,远远高于使用化肥的生产成本。因此,养殖业污染治理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二是小流域生态修复艰难。我县目前尚有7条支流存在水质问题,其中,黄坦坑、李井坑、珊溪、泗溪4条支流水质低于四类标准,达不到功能区要求,平和溪、九溪、渡渎溪3条支流水质不稳定,有时达不到功能区要求。主要原因是生活污染、农田污染和养殖污染导致水质呈现氨、氮、磷等有机污染物特征。虽然,我县已对小流域加强治理,加大了沿溪建设生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切断直接排放口,但是河流生态修复还需一个较长的时期,同时河道治理、农业防治等措施也需全面跟上。 三是农村环境设施建设“后遗症”多。因前几年建设农村设施有配套资金投入的政策要求,大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只建主体工程,没建配套管网,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分离建设,再加上技术和资金分离,“半拉子”工程比较多,还需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解决这一突出问题。 四是完成污染减排任务仍有较大困难。由于建成区污水收集管网不健全,水污合流,进水浓度很低,无法有效削减化学需氧量。而建成区污水管网全部修改一次要投入1.2亿元,县财政根本没办法解决。因此,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仍有较大难度。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既定目标不动摇,紧抓工作不放松,狠抓落实不懈怠”的要求,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结合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采取主管部门一周一督查、县政府半月一协调的方法,通过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限,统筹部门、乡镇力量,努力完成污染减排任务、“811”新三年环境整治任务,确保《水污染防治法》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确保全市人民饮水安全。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加快完善环保设施。通过整合资源,多方筹集资金,加快实施一批以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美化绿化为重点的环保项目,不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同时,对黄坦污水处理厂等一批在建环保项目,将倒排工期、狠抓进度,确保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继续推进
重点领域整治。坚持“突出重点、有堵有疏、管禁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继续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 工程,进一步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三大重点领域的整治力度,加强河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尽快使我县水环境质量达到各类功能区要求。 (三)加快推进生态乡(镇)村创建。实行生态创建县乡村三级工作责任制和县领导挂钩联系督导制度,在全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确保12个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任务如期完成,并成功创建一批市级生态乡(镇)村和1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宣传《水污染防治法》,全方位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企业等创建活动,大力培植“绿色细胞”,使生态文明理念深植各个社会阶层。同时,加强法治培训,不断提升环保干部执法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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