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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0-05-29 来源:瑞星(温州) 作者:办公室 字号:[ ]

文成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10年5月28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加大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经第五十七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吴宇凌副主任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于4月7日至20日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听取汇报等形式,先后深入到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访、大小餐馆、食品配送(批发)中心、食品商场(店)、集贸市场、屠宰场等进行检查,听取了县卫生局、农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情况汇报,并抽查定性检测了农产品、水产、干货等不同品种95个(其中合格92个)。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登记食品生产企业17家,食品经营大小商店(包括配送、批发、超市)810家,餐饮单位326家,生猪定点屠宰场3家,小作访200多家,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地认定6万多亩,有资质食品检验检测机构1家。《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围绕法律的贯彻施行做了许多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开展 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活动。《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宣传活动。一是采用多种形式宣传。通过媒体集中报道、举办现场咨询会、食品安全宣传月、悬挂横幅标语、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及活动,让人民群众了解食品安全法知识,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先后举行了3次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手册6700份,宣传单6000多份,悬挂标语条幅40余幅,接受群众咨询2000多人次,并在《今日文成》、文成有线电视台、政府网络等宣传食品安全法规。二是举办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班。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相关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进行培训,增强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10期,培训人员1200多人次。三是邀请上级单位的专家来讲课,让更多的职能部门执法人员、相关人员更多地掌握食品安全法的知识和法律精神,不断地增强监督管理的责任意识。这些工作的开展为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职责。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县政府及时调整了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按照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分段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对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提高了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完善和修订了食品安全的议事制度、例会制度、督办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还与各乡镇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进行年度考核,这些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加大了 食品安全 监管力度。去年以来,县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先后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整顿和“十小”行业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在生产环节方面。推行农产品种植基地的生产“六统一”管理模式,对农产品的品种、种植技术、生产投入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安全检测、上市准出、生产档案等进行规范。如要求畜禽养殖场养殖的饲料、兽药使用情况建立档案,规范安全管理。同时,积极抓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示范基地建设,加强了农业投入品的源头管理,加大对农资店的执法检查力度,关停取缔8家农资经营单位。加强对饮用水、肉制品、水产加工品和含乳饮料的重点整治工作,立案查处3起不合格产品。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工的豆制品、年糕、素面、粉丝等产品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检测。全年农业部门农产品定量抽检102批次,合格97批次;定性抽检1517批次,合格1494批次。质监部门共抽检了501个批次,合格率为90%以上。
二是在流通环节方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工作,做好农村放心店、便利店、连锁店等建设,逐步完善配送中心物流的规范化建设和统一配送制度,积极推行食品经营“一票通”制度;认真开展百家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和农贸市场星级创建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对全县741家小食杂店进行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在《今日文成》上公布;推行责任区监管干部食品经营责任制,明确责任区监管干部责任;全面开展小食杂店和农村小菜场专项整治 2009年至2010年3月份共立案查处31家无照经营、48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积极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工作 2009年商品质量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95批次,合格90批次,累计检测蔬菜、水果、豆制品、粮食、水产品、肉类等9000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272个批次,分别给予退市和销毁处理。
三是在餐饮消费环节方面。加强从业人员上岗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严格从业人员健康准入制度,并每年进行复检;深入开展餐饮业卫生整治工作,帮助小餐饮单位建立原料进货登记台帐,推行量化分级管理、采购索证制度、卫生信息公示等制度,并定期开展监督; 同时,加强节假日、中高考及夜排档、烧烤店、学校食堂、问题奶粉等的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检查500多人次,检查196家单位, 对不符合条件的近30家 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执法检查中,我们也看到了一些不足和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
(一)农产品源头污染管理问题仍然突出。由于我县农村种植、养殖大多数农户科技文化水平低,科学技术推广难,在种(养)、产、管过程中,对如何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饲料等知识掌握不够,因此,滥用化肥、农药、激素等现象较为普遍,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加之多数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有关知识缺乏,农产品监管的人力、物力相对不足,虽然在8个乡镇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检测点,但由于没有配备专业人员,检测不及时、不经常。另外,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作用也没有充分得到发挥,因此农产品源头污染管理问题仍然突出。
(二)部分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我县食品生产企业有17家,规模小,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强,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食品安全法》第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然而,仍有部分的食品企业从企业负责人到一般操作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执行相关检验检测程序,虽然设置了实验室,但对进厂原辅料和出厂产品的检测流于形式,检测不到位,给食品安全留下隐患。
(三)饮食服务流动摊点卫生状况差。全县有大小餐饮单位326家,其中农家乐46家,大小食堂52家,餐饮摊点8家。另外餐具消毒配送中心1家。多数餐饮、食堂、摊点卫生环境条件差,餐具消毒无保障,食品乱堆乱放,甚至出现变质腐烂,灭蝇、灭蟑、灭鼠措施未到位,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体检证,饮食服务卫生标准达不到符合要求。此外,还有14家学校食堂存在无证经营。
(四) 小作坊食品生产缺乏有效监管。全县食品生产小作坊有200多家,面广、点多、规模小。他们无证、自产、自销,目前处于无人监管状况。多数小作坊生产环境条件差,生产工具、容器、设备不清洁,原材料乱放,垃圾、废弃物乱扔,吃、住、产合一起,从业人员无健康体检证。他们生产周期短,销售快,流动性强,且产品均没有经过检测,食品安全隐患大。
(五)肉类食品 检疫 不到位。《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八条之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这条规定当前在实施过程中是不到位的。目前,全县除3个生猪定点屠宰较为规范外,其他乡镇、市场肉类特别是生猪屠宰上市均没有经过检疫,因此,肉类食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六)违法违规行为执法难。《食品安全法》 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但在实际执法中,对违法违规行为基本没有予以处罚,如: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经检验的肉类制品等,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据执法部门反映,存在执法难主要原因:一是对定性检测的产品违规行为,不能作为处罚依据,仅要求户主撤货或自行销毁或没收;二是定量检测结果虽然作为处罚依据,但定量检测技术要求高、时间长、费用大。全县食品检验检测有资质机构只有1家,有些项目还不能检测,要送市或省检测。且农产品动态性强,有时今天检测不合格,过几天检测就合格。因此,对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作出处罚或无法处罚;三是处罚起点高,幅度大。一般处罚最低是2000元,高是50000元。这对于农产品自产自销者或小作坊生产者处罚执行难度大。
(七) 人力财力投入相对不足。在人力投入方面,执法人员数量相对不足。如农业部门执法人员只有5人,质监部门执法人员只有2人。此外,绝大部分监管力量集中于县城,各乡镇除了几个大镇有工商部门派出机构外,几乎没有专业监管队伍,致使小作坊、农村食品市场、生猪屠宰成为日常监管的薄弱环节。在财力投入方面,县政府虽然拨出专款经费,然而,食品安全工作纷繁复杂,涉及面广,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现有经费投入远无法保障监督抽检工作的全面深入。
(八)《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深度和广度不够。虽然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后,我县开展了系列的宣传活动,也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总的来说深度和广度都还不够,非职能部门和大多数群众,特别是基层民众对食品安全法的知晓程度还很少,许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法的内容也还掌握的不多。
三、意见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要 进一步 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一是要加强食品制售从业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和社会公德教育,掌握必要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了解本行业食品科学发展的动态和信息,加强自身规范化管理,促进依法、诚信经营。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的基本知识,让食品安全知识进入千家万户,提高全社会知法、守法和公民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水平,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对假冒、伪劣食品鉴别能力,自觉抵制不合格的食品,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要 进一步 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一是要理顺管理体制,明确部门职责。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各监管环节责任进行了明确和调整,但目前我县机构改革还未进行,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尚未调整到位,在新旧体制交替的过渡时期,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原有分工和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部门职责,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各项职责,认真查找当前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完善相应的监管措施,切实把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要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监管部门既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又要同心协力,加强配合协作,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避免发生因职能交叉引起的重复执法和履行职能不到位出现监管空白的问题;要相互通报情况,形成信息共享,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控和预警体系,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的新机制,努力推进食品安全法在我县的全面贯彻执行。
(三)要抓重点、难点,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作为系统工程,涉及食品的生产、加工、储藏、流通、消费等诸多环节。对食品质量安全实行有效监管,必须突出重点,抓住难点。一是要加强对农业和食品加工投入品的监管。农业、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农药的经营和使用情况的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以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产品。同时,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选用材料、添加剂及包装材料的监督,加强对熟食加工等企业使用防腐剂、色素和甜味剂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规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二要加大“三小”食品监管力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三个环节上的小作坊、小摊点、小排档,要明确监管职责,改变无证无照面貌,努力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全面提高食品安全质量。三要加大对餐饮服务业的监管。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卫生安全,环境卫生,餐具消毒,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等检查,切实提高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卫生安全质量。四是要加强对生猪屠宰上市的监管。对生猪屠宰问题,县政府要作进一步调研,协调有关部门既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又要根据我县山区特点,本着以减轻农民负担、方便群众生猪屠宰为准则,合理设置生猪屠宰点和检疫点,完善生猪屠宰上市管理,切实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五是要加大处罚力度。要坚持严格执法,强化责任追究,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监管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屡次违法的,要严惩不贷,决不姑息,以维护《食品安全法》的严肃性。同时,要及时公布食品检测结果和处罚情况信息,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食品安全动态信息。
(四)要 进一步 加强执法主体建设 ,确保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食品行业涉及面广、量多,要切实加强执法主体建设,确保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是要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的落实。政府要力所能及地增加食品安全专项经费,要根据当年监管检测计划任务作出预算,确保检测费用支出,并将有限的经费合理分配到监管工作各环节。二是要加强检测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要添置基本配套的检测仪器设备,合理分担检测任务,避免重复检验检测。要积极探索协作模式,共享检测设施、数据、信息等资源。三是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要整合乡镇农业服务技术人员资源,充分发挥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食品安全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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