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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0
时间:2010-02-05 来源:瑞星(温州) 作者:办公室 字号:[ ]

 

(2010年2月2日在文成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文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美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正确处理地方党委领导下的检察工作和省院考核下的检察工作之间的关系,积极开展“业务建设年”活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公正执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立足本职,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稳定的犯罪活动。针对政治敏感时点多,特别是国庆期间维稳任务重的实际,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加打击整治“两抢”犯罪大会战,突出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149件218人,批准逮捕137件205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168件335人,提起公诉151件305人。
突出重点,深入查办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完善案件线索管理机制和侦查指挥协作机制,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配合,提高发现犯罪、侦破案件的能力。全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1件15人,其中,贿赂案件4件5人,贪污案件4件6人,渎职案件3件4人;提起公诉8件9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强化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部门与监所检察等部门加强工作协作的能力,整合力量资源,依法查处异地监管场所公安民警职务犯罪案件2件3人。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共查处5万元以上大案6件8人,大案比例达54.5%,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领域立案查处贪污大案2件,移送纪委处理3件,在全县引起较大反响,直接推动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共查处科级以上干部6人,要案比例达40%,其中影响较大的有温州市港航局副局长郑某(正处级)、瓯海区看守所所长吴某、副所长刘某、樟台乡党委书记郑某、乡长夏某、县水利局副局长潘某等一批现职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成功敦促潜逃八年的县商业局原副局长赵某投案自首,为追逃工作积累有益经验。
强化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健全立案监督案件跟踪监督机制,规范办理监督撤案案件,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督促立案8人,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人;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起诉1人,追加罪名4个。针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检察建议书8份,采纳率为100%。主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合出台《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办法》,及时跟进了解、监督有关案件的办理情况。深入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在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司法公正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继续开展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及监外执行人员社区矫正工作的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协同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严查“牢头狱霸”、安全隐患等问题,确保监管场所安全。
二、坚持深化改革,大力拓展检察业务新领域
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试行捕前、诉前刑事和解制度,对社会危害性轻微、确有悔罪表现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亲友、邻里间因纠纷发生的轻伤害等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坚持慎捕慎诉原则,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全年共不捕19人,其中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不捕15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对危害后果不大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起诉3人。继续完善不捕、不诉说理工作制度,确保不捕、不诉案件质量,实现全年“零复议、零复核、零上访”的工作成效。
努力开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局面。通过设立民行检察申诉联系点、聘请兼职联络员、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多措并举深挖案件线索,大力拓展民行案源,全年共提请抗诉20件(其中12件系市院交办案件),同比增加566.7%,实现连续4年提抗采纳率100%;建议提请抗诉7件(系市院交办异地案件),同比增加133.3%。深入开展督促起诉保护国有资产工作,全年共立案督促起诉50件,办结47件,总涉案金额5191.8万元,追回国有资产4322.8万元。以办理虚假诉讼案件为创新点,突破原有工作格局,全年共办理6件因虚假诉讼引起的申诉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件,涉案金额累计400余万元。联合县法院出台《关于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加强监督和配合的若干意见》,努力促进公正司法,共同维护法律权威。
积极探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新载体、新方法。结合办案,重点围绕重大建设项目以及职务犯罪多发行业和领域开展预防,及时建议有关部门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全年共发出检察建议10份,开展专题讲座6次,进行警示教育4次。在县委领导重视下,我院积极推动建立了党委领导,检察、监察、审计监督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预防工作格局。推行“三色预警”机制,积极尝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新方法。深入研究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对重点行业部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专项督导,为推动源头治理腐败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坚持科学发展,切实做好保障民生的各项工作
服务大局,提高司法保障能力。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工作中去,找准定位,主动服务。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文成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努力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正确处理依法独立办案与加强沟通协调的关系,邀请在文知名企业家召开座谈会,对企业如何平稳渡过经济危机和妥善协调办理涉企类刑事案件等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有效拓展服务大局的思路和举措。在坚守依法办案底线的同时尽可能地帮助企业健康发展,批准逮捕并起诉1件涉案金额为4000多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1件涉企行贿案件作撤案处理,对1个涉嫌偷税犯罪的企业、2名涉企偷税案犯罪嫌疑人作绝对不起诉处理。
服务民生,增强群众工作能力。把群众工作能力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准,在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努力开创基层检察工作新格局。开展法治宣传、送法下乡活动12次,以孤寡老人、失足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为重点先后走访农户16户,联合法院到当事人所在地开庭2次。通过上述活动,受教育人数达4500余人次。根据我县侨眷型留守少年犯罪问题多、讯问时法定代理人通常无法到场的情况,尝试实行适当成年人介入制度,由教师、亲属陪同讯问,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制定《特困犯罪嫌疑人家属专项救助制度》,对完全依靠犯罪嫌疑人赡养、抚(扶)养,且自身无劳动能力和收入的,或者因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导致家庭生活困难且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犯罪嫌疑人家属,启动专项救助,有效促进执法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上述两项工作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并被省委办公厅转报省委领导参阅。
服务和谐,提升矛盾化解能力。将开展涉检信访案件集中攻坚工作和提升检察业务水平紧密结合,建立健全检察环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以及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增强化解矛盾的主动性。完善接访工作制度,落实群众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积极推行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件37件,接待群众来访28批次近200人。把化解矛盾贯穿于办案始终,通过部门联动、教育疏导,妥善处理群体访事件2起。开展以“反腐倡廉保民生、公平正义促和谐”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增加深入乡镇村居、社区单位召开座谈会、检察长“一对一”走访、短信宣传等新方式,将举报宣传活动带进机关部门、深入农村基层,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四、坚持强化自身,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倡导文化育检,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认真规划检察文化建设工作,着力打造文化育检的浓郁氛围。注重抓好以检察职业道德为重点的思想建设,通过组织开展“检察队伍建设年”、全员岗位轮训等活动,引导干警恪守职业道德,树好自身形象。突出抓好以规范化管理为主的制度建设,既有效地提升了规范化管理水平,也为检察文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强有自身特色的检察文化阵地建设,通过出版理论调研文集、完善信息网络的文化传播功能等办法,及时反映干警健康向上的思想情操和精神风貌。按照人本管理的要求抓好全院物质文化建设,投入大量资金,对办公大楼供电系统进行改造扩容,优化大院绿化,更新电子阅览室、图书室设备,加强食堂管理,极大地丰富了干警的物质文化生活,创造了良好的拴心留人的环境。多渠道的渗透,扩宽了检察文化建设的成效,由我院组队的温州市代表队在第三届浙江省“检察杯”篮球赛中荣获冠军,多名干警在省、市检察机关歌咏、演讲等比赛中获奖。
重视教育培训,提高队伍执法能力。继续加强司法考试助学工作,在去年司法考试通过率全省检察系统第一的情况下再接再厉,又取得通过率50%的优异成绩,两年来通过司法考试干警达13人,极大地充实了检察官后备队伍。继续积极做好学历教育工作,在去年检察官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达100%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引导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目前已有3人取得在职法律硕士学位,7人正在攻读在职法律硕士学位,3人参加2010年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并被录取。重视加强理论调研能力培养,在各类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93篇,参加各类学术会议24人次。
强化内部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把强化内部监督摆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和检务督察工作,对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办案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狠抓各项制度的执行。以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职务犯罪案件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办案工作区建设和办案安全防范等三个专项检查为契机,重点加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内部监督。积极推进干警执法档案建设,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上述措施不仅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办案,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而且在提高办案质量、保证办案安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没有发生办案安全责任事故。
五、坚持争先创优,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建设
明确目标树信心。2008年3月份,我院新一届班子组成后,院党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统一思想,明确思路,以省检察院对全省基层检察院实行规范化建设分类考评为契机,确定“一年打基础、两年争省优”的争创目标。将2008年定位为“基础建设年”,通过“抓硬件建设、抓人才培养、抓待遇改善”,努力夯实文成检察事业的发展基础;将2009年定位为“业务建设年”,以考评工作为抓手,全力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争创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在“基础建设年”的铺垫下,2008年度考核一结束,我院立即着手部署2009年度考评工作,先后召开党组会、院务会,专题研究考评工作,要求抛开一切客观理由,总结、反思我院考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查找、分析原因,进而提出2009年考评工作的应对思路和工作措施。
多措并举抓落实。坚持把落实全省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分类考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全年工作重点。成立院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评工作办公室,统一领导、协调全院绩效考评工作。及时出台《文成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考评办法》,更好地激发队伍内部活力,形成长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对考评数据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一统计,每月一总结,每月一通报,有力推进各项业务的开展。建立考评工作季度分析会制度,每季度考评结果公布后,立即召开党组会、院务会,认真研究对照同类院考评数据,客观分析点评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落实。在具体抓落实过程中,我院既注意发挥绩效考评对推动工作的促进作用,扬长避短,狠抓重点和亮点工作,又重视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整体提高。
齐心协力出成效。围绕贯彻落实全省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分类考评工作的各项要求,我院上下认识统一,全体干警认真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在2009年度分类考评中,我院跃居全省23个D类基层检察院第二名,其中监所、民行、干部教育、办公室等工作均获D类院业务线第一名,反渎、预防、宣传、理论研究、技术等工作均进入D类院业务线前三名。在日前召开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我院被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反渎职侵权局荣获全省先进集体。此外,2个单项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推广,5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2个科室荣立集体三等功,6个科室荣获市级先进集体,不但很好地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目标,而且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市前列。通过绩效考评工作,不仅使我院检察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更重要的是干警的思想意识、工作状态和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形成了争先创优的意识,培养了积极进取的劲头,增强了参与竞争的信心,真正达到树立全体干警信心,最终促使文成检察事业良性发展的目的。
一年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检察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对检察工作给予了更多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履行职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不适应的地方和环节;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有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法律监督的薄弱环节解决得还不够好;三是检察改革的深度不够,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协调发展的机制还不完善;四是经费困难问题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0年是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攻坚之年,也是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继续促进民生改善的关键一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及县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生态旅游县”发展战略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提升“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为抓手,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更加注重紧扣中心,着力提高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把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严厉打击破坏相关经济政策顺利实施的犯罪活动,深入抓好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等专项工作,严肃查处、积极预防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职务犯罪,加大对“三农”、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支持和服务,为推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要更加注重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中央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战略部署,坚决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突出抓好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突出抓好从源头上化解矛盾、防止和减少涉检信访工作,突出抓好参与对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综合整治等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突出抓好执法公信力建设,更好地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
三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全力抓好检察环节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履行职责、服务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举措,紧紧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着力查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医疗卫生和支农惠农资金落实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着力强化对涉及劳动争议、补贴救助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积极帮助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四要更加注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按照上级检察院统一部署,坚持以“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衡量标准,进一步丰富、深化办案质量的内涵,开展“深化办案质量提升年活动”,着力提升办案质量。紧密结合检察改革,以规范检察建议、深化检察委员会制度改革等为重点,扎实抓好创新强检工作。以检察文化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着力推进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认真解决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着力推进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职责,不负重托,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为我县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一
有关用语说明

 

1. 追逃(见报告第2页第23行) :即侦查机关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对已被立案侦查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的一种措施。截至目前,我院立案侦查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共有7名。
2.提抗采纳率(见报告第4页第6行):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而被其采纳的比率。
3.“三色预警”机制(见报告第4页第20行):将涉及农田水利、抗震救灾工程、新农村建设等有关行业系统依照一定标准划分不同等级,并将职务犯罪预防和反贪、反渎、控申工作有机结合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具体分为蓝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目前我院已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多个领域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启动不同等级的预警机制。
4.适当成年人介入制度(见报告第5页第21行):其基本含义是指警察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有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时,应当有适当的成年人(如监护人或者专设的适当成年人)到场。适当成年人介入制度是西方国家较为普遍设置的,体现对特殊犯罪人的人性关怀,追求程序正义的制度。尽管我国存在与适当成年人介入制度类似的做法,但是严格意义上的适当成年人介入制度仍未建立。我院推行的适当成年人介入制度是在参照国外先进做法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文成实际而制定的一项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尤其是留守少年)合法权益的制度。
5.全省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分类考评(见报告第8页第13行):从2008年开始,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对全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实行规范化建设分类考评,以2004年至2006年各基层人民检察院辖区人口、国内生产总值、主要业务工作总量等10组数据为基础,把全省90个基层人民检察院分为A、B、C、D四类(其中A类院20个,B类院24个,C类院23个,D类院23个),在浙江省三级检察网上专门设立考评系统进行网上动态考评,由省、市、县三级检察院通过考核软件进行操作。按照突出先进性、激发争先意识、适当兼顾公平的原则,每年度从A、B类和C、D类院中分别评选5个和4个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该项考评制度是浙江省检察机关抓业务、促队伍的一项创新型制度,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自2010年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仿效浙江的做法对全国省级检察院实行考核评价。
6.“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见报告第11页第3行): 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是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是指在处理具体案件时,既要确保公平正义,又要注重程序正义;既要实现个案的公平正义,又要兼顾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普遍认同;既要坚持依法纠错,又要注意维护司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附件二
浙江省基层检察院分类考评排名表
(2009年度)
名次
单位(A类)
单位(B类)
单位(C类)
单位(D类)
1
北仑区院
江东区院
江北区院
遂昌县院
2
鄞州区院
龙湾区院          
海盐县院
文成县院    
3
义乌市院
永康市院
安吉县院
缙云县院
4
萧山区院
瓯海区院          
天台县院
松阳县院
5
鹿城区院          
平阳县院          
兰溪市院
庆元县院
6
慈溪市院
吴兴区院
莲都区院
开化县院
7
瑞安市院          
象山县院
青田县院
景宁县院
8
余姚市院
海曙区院
镇海区院
云和县院
9
余杭区院
永嘉县院          
浦江县院
龙泉市院
10
诸暨市院
富阳市院
临安市院
柯城区院
11
绍兴市院
黄岩区院
秀洲区院
武义县院
12
苍南县院          
上城区院
南浔区院
洞头县院          
13
东阳市院
宁海县院
仙居县院
三门县院
14
西湖区院
路桥区院
德清县院
龙游县院
15
乐清市院          
嵊州市院
桐庐县院
泰顺县院          
16
桐乡市院
长兴县院
建德市院
定海区院
17
江干区院
奉化市院
南湖区院
淳安县院
18
临海市院
海宁市院
嘉善县院
磐安县院
19
温岭市院
婺城区院
拱墅区院
岱山县院
20
上虞市院
平湖市院
滨江区院
衢江区院
21
 
椒江区院
普陀区院
常山县院
22
 
越城区院
江山市院
金东区院
23
 
下城区院
新昌县院
嵊泗县院
24
 
玉环县院
  
注:1.表格内加粗单位为温州地区基层检察院;
2.表格内灰色底纹单位为各类院中获得“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的基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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