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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08-02-01 来源:瑞星(温州) 字号:[ ]

文成县人民政府 
(2008年1月24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汇报我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7年底,我县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有8.44万人,未成年犯罪人数24人,占全部犯罪人数的13.26%,比往年略有下降。未成年人犯罪中,16至18周岁犯罪人数23人,占95.8%;辍学未成年人3人,占12.5%;闲散未成年人18人,占75%,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19人,占79.2%。
    二、主要工作情况及取得成效
    近年来,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按照省、市综治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注重组织建设,确保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组织保证
    我县一直都从战略的高度重视和支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一是建立组织,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按照要求,我县及时调整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牵头,县综治办、团县委、公、检、法、司、教育等16家单位共同参与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近段时期我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计划,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职责任务,初步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规范管理,层层抓落实。近年来,我县综治部门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依据之一。于2007年10月出台的《文成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帮教试点工作方案》和《文成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帮教工作办法》,从制度上确保了各项帮教责任及措施的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各基层单位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专项报告,掌握全面情况,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同时要求将这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硬性指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二)注重宣传教育,营造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
    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及各学校始终把对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和法律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通过思想法律教育,提升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和法律意识,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护能力。一是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积极组建未成年人普法讲师团,深入基层、深入学校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大大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在全县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二是开展“未成年人法律学校”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教室和场地,聘请我县“青少年维权岗”单位专业人员、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针对在校学生、农村未成年人、社会闲散青少年,通过集中授课、事迹报告等形式,帮助未成年人学法、守法。在各学校设立了心理咨询室,疏导、消除学生们在学习成长过程中遇到的烦恼和困难,帮助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团县委联合组织开展了“现身说法、以我为诚”警示教育活动,在20多所学校巡回宣讲,受教育人数达2万多人。南田中学还举行了“中学生模拟法庭”活动,此次活动是我县中小学生互动教育模式的一次重要实践,是我县学生法制教育的一次积极创新。三是抓住家庭教育这一关键环节。通过举办知心姐姐家庭教育讲座,积极开展“三送”活动,即送法到家、送讲到家、送服务到家,教育家长做子女的表率和榜样,引导家长以科学的方法教育子女,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近年来,各级综治办、共青团、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十七大学习贯彻活动、“知荣辱、树新风、创文明”荣辱观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比赛、国民教育暨革命传统教育夏令营、“好习惯伴我行”倡导文明新风等活动。同时,我县还将官山背烈士墓、刘英纪念馆、刘基庙等作为青少年学生的德育基地,每年组织4000余名学生开展教育活动,通过活动潜移默化地帮助少年儿童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武装头脑,有效减少不良思潮对未成年人的侵蚀。
   (三)注重服务建设,优化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外部环境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不仅需要良好的家庭和学校教育,同时还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我县重点做了三项工作,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一是推进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坚持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作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载体,不断加大创建力度,充分发挥了各职能部门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积极作用。目前,我县已建立了县公安局政治处、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场稽查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等3个温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县教育局教育科正在建设中。评出了文化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等5家县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健全团县委内设维权机构,在机关团工委中设立维权部,广泛建立青少年维权社会监督组织。二是开展不良环境整治工作。近年来,我县公安、文化、工商等有关部门大力加强了娱乐场所管理,严厉打击 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了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在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悬挂了“监督公示牌”、“禁止未成年人入内”警示牌,取消了校门外200米内的娱乐场所,保证了校园环境、社会环境的纯洁。积极开展“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引导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文明上网;深入开展“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和“青春红丝带”青少年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三是构建志愿者维权帮教网络。充分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向全社会招募维权帮教志愿者,来自公检法司的青年骨干懂业务、有精力、乐于奉献,成为文成县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的主要依托力量。青年志愿者及大中专院校的实践队伍对失足青少年、弱势群体、吸毒人员、在校学生、两劳解教人员进行模底统计、归类入册,对全县未成年人的状况做到了心中有数。同时结合帮教对象基本情况,落实具体帮教人员,开展“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帮教活动。四是抓好青少年阵地建设。我县高度重视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建设,在政策配套上予以大力倾斜。目前,青少年活动中心工程已完成土地整理测量、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和审批等工作,正处于工程地质勘测和基础设计阶段,争取今年开工建设,努力为未成年人校外文体生活提供规范化的专门活动场所。
   (四)注重部门联动,努力形成 维护 未成年人 合法权益的帮教网络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涉及部门多、牵涉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县进一步强化部门配合、社会齐抓共管,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帮教网络。
    一是抓好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预防教育工作。我县针对犯罪人员中途辍学者和后进生较多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希望工程救助和对后进生的援助活动。2006—2007年,在团组织的发动下,共募集资金180万元,救助贫困学生2120名,教育系统实施了教育券和营养餐制度,较好地解决了部分贫困未成年人的上学问题,保障了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消除闲散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隐患。
    二是抓好未成年人就业培训工作。针对农村闲散青少年较多的实际情况,劳动保障、教育、共青团组织联合开展了美发、美发、计算机操作等职业技能免费培训活动,3年来共计培训农村闲散青少年1300多名,让他们通过培训掌握一技之长,为就业创业做好技能上的准备。向基层发放了农民信箱培训资料3000余份,使农村青年能够通过农民信箱及时了解掌握农业技术、政策和供求信息,为促进农村青少年转移就业积极创造条件。三是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我县现有8583名留守儿童,针对如何破解留守儿童品德培养难、心理疏导难、亲情教育难等问题,县妇联、团县委、县文明办、县教育局等部门单位组织开展了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召开代理家长志愿动员大会,发放征集代理家长倡议书,率先在全市开展代理家长与留守儿童结对仪式,目前全县已有715名代理家长与留守儿童结对。代理家长努力为留守儿童营造近似完整结构家庭的心理氛围和教育环境,有效弥补留守儿童的亲情缺失。各校还配合开展了一系列少先队主题教育特色活动,在活动中逐步培养少年儿童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四是突出抓好对重点群体的帮教工作。2007年10月,我们在大峃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试点工作,积极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通过镇、村(居)干部和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进行了全面摸底,筛选确定10名未成年人为首批试点帮教工作对象,并详细掌握对象各方面的情况。在此基础上,成立由镇党委、政府领导“一对一”负总责,镇政府、派出所、团县委或教育局干部及其亲属协助帮教的“1+x”帮教小组。各帮教小组结合对象实际开展“五个一”活动:每月与帮教对象进行一次谈心活动,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每月进行一次法制教育活动,向帮教对象讲解法律知识,增强其法制观念;每月听一次思想汇报,了解帮教对象的学习和工作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回访活动;每个季度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一次帮教工作进展及帮教成效情况汇报等。重点了解帮教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状况以及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认识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教育他们遵纪守法,树立起改过的信心和决心,最大限度地避免二次犯罪。目前这些被帮教对象改造良好,有的已重新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我县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不良的文化环境对未成年人的危害还较大,文化市场、网吧等方面的整治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帮教形式较单一,创新力度不够,由于家庭原因而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不良心理影响还没有好的解决方法。三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势严峻,2006、2007年我县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判决罪犯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5.48%和13.26%,分别超全省平均值6.18和3.28个百分点,部分问题未成年人的转化难度大,形势不容乐观。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努力营造预防 未成年人 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
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为契机,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目的、内容、原则和措施,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整合社会资源,组建一批帮教志愿者工作队伍,做好辍学学生、社会闲散青少年就学就业工作。要坚决防止中小学生流失,预防和控制辍学学生违法犯罪。要充分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开展社会捐资助学,推进“希望工程”和“春蕾计划”,救助贫困地区和家庭困难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深入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为“留守儿童”办好事、办实事,切实关心、爱护、帮助“留守儿童”。通过坚持不懈的工作,让全社会都来关注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浓厚氛围,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司法保障,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协同作战为 未成年人 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积极动员各成员单位履行各自的职能,形成合力,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做实事、办好事,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公检法机关在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的各个阶段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力求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教育和挽救失足青少年。组织力量重拳打击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黑恶势力,对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分子予以从严惩治。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建设,积极开展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加强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改造力度和刑释解教青少年的安置帮教工作,在珊溪、玉壶等地推广大峃镇的试点经验,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乡镇”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净化学生生活环境。积极引导和推动青少年儿童出版物的健康发展,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扫黄、打非”工作力度,堵住各类精神污染源。加强对网吧、违规经营歌舞厅的监管和治理,做到限制数量、规范管理、严格查处,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网吧和严肃查处接纳未成年人服务的行为。
   (三)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教育的工作力度

自我保护教育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内部因素。要使未成年人免受不法侵害,必须采取有效手段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增强他们自身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重点实施“为了明天——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阳光工程”,开展孩子们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化单纯的外力保护为外力保护与自我保护相结合,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掌握一定自救、互救的方法和技能,防范危险,远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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